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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福建厦门两好食杂店违规销售槟榔被罚11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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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来源:奥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11-04 21:33:40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4月28日,福建罚元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。厦门厦门市思明区两好食杂店因涉嫌违规销售槟榔,两好榔被被责令改正,食杂售槟罚款1100元。店违

    经查,规销思明区两好食杂店从事槟榔制品销售,福建罚元且在购进槟榔制品时未查验留存供货商证照、厦门食品合格证明文件。两好榔被该食杂店从事槟榔制品销售的食杂售槟行为违反了《厦门市禁止生产、销售和食用槟榔的店违规定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;未查验供货者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,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。规销2022年4月26日,福建罚元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《厦门市禁止生产、厦门销售和食用槟榔的两好榔被规定》第三条及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三)项规定,予以警告,责令该食杂店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,并罚款1100元。

    责任编辑:李佳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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